環保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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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採購:
綠色採購即指各機關(構)依據「採購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優先招標、採購有環保標章圖案的綠色產品。
綠色消費:
綠色消費即泛指民眾購買有「環保標章」圖案的產品(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
環保標章:
環保標章是行政院環保署配合永續利用的國際環保潮流而設計的制度,其目的是為鼓勵事業單位於原料取得、產品製造、販賣、使用、廢棄過程中,能夠節省資源或降低環境的污染,有利企業形象之塑造及提升,並讓消費者能清楚的選擇有利環境的產品,喚醒消費者慎選低污染性產品,協助完成廢棄物減量、回收等環境保護工作,直接提升我國環境品質,善盡地球公民的一份職責。「環保標章」它是以一片綠色樹葉包裹著純淨、不受污染的地球。綠色樹葉代表綠色消費觀念,綠色圓形圖樣代表乾淨、不受污染的地球,所以環保標章的英名稱我們取名為「Green Mark」。
社區環保:
由於經濟與科技快速成長,對自然界造成了嚴重污染與破壞,使得臺灣地區的資源超限利用,生態資源嚴重被破壞,針對這些環境問題,須從你、我日常生活習性中建立「生活做環保 消費看標章」的意識,塑造愛護環境的;並依循簡單的五「R」準則:Reject拒絕、Reduce減量、Reuse再利用、Recycle回收、Regenerate再生,落實綠色消費習慣,也就是消費時採購有「環保標章」圖樣的「綠色產品」,並積極協助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與垃圾減量,以保護地球資源,讓人類與地球共生、共榮、共創青山綠水好家園。
行政院環保署為配合資源永續利用的環保國際潮流,鼓勵國內之綠色生產及綠色消費,經多年的溝通與協調,於「政府採購法」中加入第九十六條之綠色採購條款,若產品為環保產品可允許有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作為鼓勵。為推廣綠色消費觀念,政府機關以身作則,規定各機關的年度採購中必須執行一定比率的綠色產品採購;行政機關採購環保產品範圍甚廣,包括辦公室自動化用紙、紙製文具、書寫用紙、電腦設備、印表機用碳粉匣、冰箱及冷氣機、二段式省水馬桶等,行政院環保署每年提供『環保標章產品手冊-綠色消費指南』介紹獲得認可之環保產品;96年度行政院已規定各機關綠色採購比率提昇為83%,並計劃擴大向民眾宣導「綠色採購 綠色消費」觀念。
高強度放電燈管自97年7月1日起開始回收
自97年7月1日起,廢照明光源類除了現在應回收的直/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包含球型、U型及螺旋形等)、緊密型螢光燈管及燈帽直徑2.6公分以上的白熾燈泡外,增加了高強度放電燈管(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Lamp;HID燈),環保署提醒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應妥善回收並防止破碎,以避免廢照明光源中有害物質洩漏對環境品質及人體健康產生傷害。
環保署表示,照明光源種類繁多,可大略分為燈管及燈泡兩大類,大部分較節省能源的照明光源,例如:日光燈管、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及緊密型螢光燈管等一般家戶使用量大;而高強度放電燈管則使用於非屬事業的道路、公園、運動場、一般商店、辦公室及較新款的汽車等,大部分含有微量的有害重金屬汞,其中高強度放電燈管中的汞含量,又比其他燈管(泡)高,如果沒有妥善回收處理,釋放到環境中,對生物和人體都將產生間接、慢性的傷害,長期下來可能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所以請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全力配合回收,以降低有害物質排放,並促進回收再利用。另因該材質主要是玻璃,較易破碎,為避免於回收過程中破損,導致汞蒸氣逸散及遭到玻璃意外割傷,建議可將換下的廢照明光源放入包裝新品的紙套中。
環保署呼籲,為維護生活環境,避免遭受污染,請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將損壞的廢照明光源加以回收,不要隨意棄置,舉手之勞做好環保,利人又利己,回收管道包含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販賣照明光源的商家或地方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等。廢照明光源回收相關資訊,亦可電洽環保署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站 http://recycle.epa.gov.tw/epa/index.asp 查詢。
廢家具再利用 替代能源新選擇
廢家具回收除了整理修繕成再生家具,也可以破碎成為木屑,用來做為鍋爐燃料,還可以做為堆肥副資材,充分發揮資源有效循環利用的目的,不僅環保也符合時代潮流,環保署正全力推動這項有意義的工作。
長久以來,廢家具等巨大廢棄物,不是燒掉就是掩埋,既不經濟也不環保。環保署表示,自92年推動巨大廢棄物再利用工作以來,已有18個縣市辦理廢家具修繕工作,再生的二手家具廣受民眾青睞。96年全年完成再生家具1萬6千餘件,收益1,250萬元,有2萬8千人次參觀各地再生家具展示場,亦有部分再生家具捐贈弱勢團體或低收入戶。另外有10座巨大廢棄物破碎廠已陸續完工,96年約有2萬8千公噸廢家具、樹枝破碎成木屑,做為堆肥副資材或鍋爐燃料再利用。一整年下來,節省的垃圾處理費用,加上回收再利用的收入,約創造了1億元的效益。
環保署表示,廢家具回收既環保又節能,是達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重要施政措施。民眾用壞的廢家具如有修繕價值,請與當地清潔隊聯繫清運。另外在油價高漲的時代,愈來愈多的工廠,改用木屑做為鍋爐燃料。有心尋找既便宜又環保的替代能源業者,可與各縣市環保局聯繫,洽詢提供木屑的合作機會。
環保署呼籲,推動廢家具回收再利用,能使民眾養成惜福愛物的好習慣,對於環境保護、資源永續利用、甚至社會公益都具有重大的意義。請全民共同來響應廢家具回收,開拓再利用通路,使臺灣成為一資源永續利用的零廢棄社會。
資料出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http://www.epa.gov.tw/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基管會 資源回收網 http://recycle.epa.gov.tw/epa/index.asp
鍋爐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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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鍋爐』是一種能量轉換設備,主要分為「鍋」和「爐」兩部分。鍋:把熱量轉移到水中,變為熱水或蒸汽,以供人們用於生活取暖或為生產提供動力。爐:主要負責把煤、氣及油的化學能轉化為熱能。
貳、 鍋爐的分類方式
一、 按煙氣在鍋爐流動的狀況分:水管鍋爐、鍋殼鍋爐(火管鍋爐)、水火管組合式鍋爐
二、 按鍋筒放置的方式分:立式鍋爐、臥式鍋爐
三、 按用途分:生活鍋爐、工業鍋爐、電站鍋爐
四、 按介質分:蒸汽鍋爐、熱水鍋爐、汽水兩用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五、 按安裝方式分:快裝鍋爐、組裝鍋爐、散裝鍋爐
六、 按燃料分:燃煤鍋爐、燃油鍋爐、燃氣鍋爐、餘熱鍋爐、電加熱鍋爐、生物質鍋爐
七、 按水循環分:自然循環、強制循環、混合循環
八、 按壓力分:常壓鍋爐、低壓鍋爐、中壓鍋爐、高壓鍋爐、超高壓鍋爐
九、 按鍋爐數量分:單鍋筒鍋爐、雙鍋筒鍋爐
十、 按燃燒定在鍋爐內部或外部分:內燃式鍋爐、外燃式鍋爐
十一、 按工質在蒸發系統的流動方式可分為自然循環鍋爐、強制循環鍋爐、直流鍋爐等
十二、 按製造級別分類:A級、B級、C級、D級、E級(按製造鍋爐的壓力分)
十三、 根據產生的產品分為:熱水鍋爐和蒸汽鍋爐
十四、 根據用途分為:民用鍋爐、工業鍋爐、電廠鍋爐、機車船舶鍋爐
十五、 根據壓力分為:低壓鍋爐、中壓鍋爐、高壓鍋爐、超高壓鍋爐、亞臨界壓力鍋爐、超臨界壓力鍋爐
參、 鍋爐的基本結構:鍋爐整體的結構包括鍋爐本體和輔助設備兩大部分。
一、 鍋爐本體:鍋爐中的爐膛、鍋筒、燃燒器、水冷壁、過熱器、省煤器、空氣預熱器、構架和爐牆等主要部件構成生產蒸汽的核心部分,稱為鍋爐本體。鍋爐本體中兩個最主要的部件是爐膛和鍋筒。
1. 爐膛:
爐膛又稱燃燒室,是供燃料燃燒的空間。將固體燃料放在爐排上進行火床燃燒的爐膛稱為層燃爐,又稱火床爐;將液體、氣體或磨成粉狀的固體燃料噴入火室燃燒的爐膛稱為室燃爐,又稱火室爐;空氣將煤粒托起使其呈沸騰狀態燃燒、適於燃燒劣質燃料的爐膛稱為沸騰爐,又稱流化床爐;利用空氣流使煤粒高速旋轉並強烈火燒的圓筒形爐膛稱為旋風爐。 爐膛的橫截面一般為正方形或矩形。燃料在爐膛內燃燒形成火焰和高溫煙氣,所以爐膛四周的爐牆由耐高溫材料和保溫材料構成。在爐牆的內表面上常敷設水冷壁管,它既保護爐牆不致燒壞,又吸收火焰和高溫煙氣的大量輻射熱。 爐膛的結構、形狀、容積和高度都要保證燃料充分燃燒,並使爐膛出口的煙氣溫度降低到熔渣開始凝結的溫度以下。 當爐內的溫度超過灰熔點時,灰便呈熔融狀態。熔融的灰渣顆粒在觸及爐內水冷壁管或其他構件時會粘在上面。粘結的灰粒逐漸增多,遂形成渣塊,稱為結渣。結渣會降低鍋爐受熱面的傳熱效果。嚴重時會堵塞煙氣流動的通道,影響鍋爐的安全和經濟運行。 一般用爐膛容積熱負荷和爐膛截面熱負荷或爐排熱負荷表示其燃燒強烈程度。爐膛容積熱負荷是單位爐膛容積中每單位時間內釋放的熱量。在鍋爐技術中常用爐膛容積熱負荷來衡量爐膛大小是否恰當。容積熱負荷過大,則表示爐膛容積過小,燃料在爐內的停留時間過短,不能保證燃料完全燃燒,使燃燒效率下降;同時這還表示爐牆面積過小,難以敷設足夠的水冷壁管,結果爐內和爐膛出口處煙氣溫度過高,受熱面容易發生結渣。室燃爐的爐膛截面熱負荷是單位時間內單位爐膛橫截面上燃料燃燒所釋放的熱量。在爐膛容積確定以後,爐膛截面熱負荷過大會使局部區域的壁面溫度過高而引起結渣。層燃爐的爐排熱負荷是單位時間內燃料燃燒所釋放的熱量與爐排面積的比值。爐排熱負荷過高會使飛灰大大增加。 爐膛設計需要充分考慮使用燃料的特性。每台鍋爐應盡量燃用原設計的燃料。燃用特性差別較大的燃料時,鍋爐運行的經濟性和可靠性都可能降低。
2. 鍋筒:
它是自然循環和多次強制循環鍋爐中接受省煤器來的給水、聯接循環迴路,並向過熱器輸送飽和蒸汽的圓筒形容器。鍋筒筒體由優質厚鋼板製成,是鍋爐中最重的部件之一。 鍋筒的主要功能是儲水,進行汽水分離,在運行中排除鍋水中的鹽水和泥渣,以避免含有高濃度鹽分和雜質的鍋水隨蒸汽進入過熱器和汽輪機中。這些鹽分和雜質如在過熱器管和汽輪機通道上發生結垢、積鹽和腐蝕,會影響設備的經濟安全運行。鍋爐出口的蒸汽一般都有一定的質量標準。鍋筒內部裝置包括汽水分離和蒸汽清洗裝置、給水分配管、排污和加藥設備等。其中汽水分離裝置的作用是將從水冷壁來的飽和蒸汽與水分離開來,並盡量減少蒸汽中攜帶的細小水滴。中、低壓鍋爐常用擋板和縫隙擋板作為粗分離元件。中壓以上的鍋爐除廣泛採用多種型式的旋風分離器進行粗分離外,還用百葉窗、鋼絲網或均汽板等進行進一步分離。隨著水處理技術的提高,蒸汽分離裝置趨向于簡化和定型化。排污裝置(包括連續排污和定期排污)能在鍋爐運行中排出一部分含有較高鹽分和泥渣的鍋水。鍋筒上還裝有水位表、安全閥等監測和保護設施。
二、 輔助設備:除鍋爐本體外,在電站鍋爐中還有許多配套的輔助設備
1. 煤粉製備系統:包括磨煤機、排粉機、粗粉分離器和煤粉管道等
2. 送、引風系統:包括送風機、引風機和煙風道等
3. 給水系統:包括給水泵、閥門和管道等
4. 水處理系統:因鍋爐使用的各種水源,如天然水(湖水、河水、地下水等)以及由水廠供給的生活用水(即自來水等),由於水中一般均含有雜質,都必須經過處理後才能作為鍋爐給水,否則會嚴重影響鍋爐的安全及經濟運行(比如引起鍋爐金屬腐蝕等等)。因此,鍋爐房必須設置合適的水處理設備以保證鍋爐給水的質量。鍋爐水處理的一般分類:鍋爐水處理,按處理工藝和方法可分為進入鍋爐前預先處理和進入鍋爐後直接在鍋爐內處理兩大類。通常前一種稱為鍋外水處理(如離子交換、石灰處理等);相對的,後一種稱為鍋內水處理(如在鍋內加鈉鹽等)。
5. 灰渣清除系統:包括出渣機、除塵器等
6. 自動控制和監測系統:
鍋爐自動控制:對鍋爐的給水、燃燒等熱工過程變數的自動調節。實現鍋爐的自動控制,對安全運行、節能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依鍋爐的結構、運行方式和所用的燃料不同,控制系統也有差異。一般小型鍋爐只有水位調節系統,中型鍋爐要有燃燒和爐膛壓力調節系統,大型鍋爐還要有氧量校正系統,而供應過熱蒸汽的鍋爐還需要增加過熱蒸汽溫度調節系統。發電廠的高溫高壓汽包鍋爐自動控制系統是典型的工業鍋爐控制系統,它由給水自動調節系統、燃燒過程自動調節系統和過熱蒸汽溫度自動調節系統等組成。
鍋爐給水自動調節系統 為了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必須對鍋爐的水位進行控制,使汽包的水位保持在一定範圍。圖1是應用較多的三衝量給水調節系統。三衝量是指汽包水位、給水流量和過熱蒸汽流量。其中水位是主信號,給水量是反饋信號,過熱蒸汽量是前饋信號。當過熱蒸汽流量改變時調節器立即調節給水量,當給水流量受到擾動時則能使給水流量恢復到原來值。因此,三衝量給水調節是一個前饋、反饋調節系統。
燃燒過程自動調節系統 由燃燒、送風和爐膛負壓三個調節回路組成(圖2)。圖中 PI1為過熱蒸汽壓力調節器(PI表示比例積分調節器),其主信號是汽機前的過熱蒸汽壓力,當汽機負荷變化時,汽機前的蒸汽壓力也隨之變化。調節器通過改變送入鍋爐的燃料量,使其與變化後的負荷相適應,並將過熱蒸汽壓力恢復到額定數值。PI2是送風調節器,它的作用是保持進入鍋爐的空氣量與燃燒量成比例關係,以保證鍋爐的經濟燃燒,提高鍋爐熱效率。對於燃燒煤粉的鍋爐,直接測量進入鍋爐的煤粉量是困難的,因此引入熱量信號,即用過熱蒸汽流量加汽包壓力的微分信號來間接地測量當時進入鍋爐的燃料量。根據反映燃料量的熱量信號調節送風量。為了使排煙的熱損失降到最低以提高熱量的利用,在送風調節系統中引入煙氣含氧量校正信號,調節系統的輸出接至送風機的導向裝置,以校正鍋爐的送風量。PI4是爐膛負壓調節器。鍋爐在正常運行時,一般應使爐膛內保持微負壓。由鼓風機根據燃燒情況向爐膛內提供一定量的助燃風,使鍋爐燃燒效率達到最高,同時另有引風機抽走煙氣並在爐膛內形成微負壓,目的是不讓煙氣、煙灰、火苗逸出而影響鍋爐房的安全。PI4的作用就是根據輸入的爐膛負壓信號控制引風量,維持爐膛負壓為定值。
過熱蒸汽溫度自動調節系統 鍋爐裝上過熱器,可使蒸汽再一次加熱變成高於飽和蒸汽溫度的過熱蒸汽,提高蒸汽溫度而不增大蒸汽流量。在過熱器的出口,由減溫器通過噴嘴把水噴到蒸汽管道中與過熱蒸汽混合,使過熱蒸汽冷卻,保持過熱蒸汽的溫度恒定,保護過熱器管道和汽機不超過允許工作溫度。圖3是串級蒸汽溫度調節系統。它由主調節器PI和副調節器P組成。副調節器P直接控制減溫水量。在減溫水發生內擾的條件下,溫差電偶T2端要比T1端反應快,這時T2通過副調節器可以迅速消除內擾。主調節器的作用是通過對過熱蒸汽溫度的偏差進行比例積分(PI)調節後改變副調節器的設定值,從而使過熱蒸汽溫度保持不變。
在鍋爐自動控制系統中,除了應用基於反饋控制原理而設計的各種自調節器系統以外,程式控制系統應用也比較多,例如鍋爐自動點火,吹灰和定期排汙等的程式控制。
70年代以來出現了應用微型電腦和現代控制技術進行鍋爐的全程調節(在鍋爐開始起動時就可投入運行)、燃燒管理的控制和鍋爐的自動起動等,以實現對鍋爐的最優控制和管理。
鍋爐汽溫調節:
在運行過程中,將鍋爐過熱器和再熱器出口處的蒸汽溫度維持在規定限值範圍內的手段。在運行時,鍋爐的負荷、燃料的種類和特性、給水溫度、燃燒用的空氣量與燃料量的比例,以及受熱面上積灰程度等因素都會影響過熱蒸汽(主蒸汽)和再熱蒸汽溫度,如不加以調節,汽溫會有較大的波動。現代大型鍋爐能自動調節汽溫。如果鍋爐出口處的蒸汽溫度比設計值低,就會使汽輪機裝置的熱效率下降,偏低量過大時還會加劇汽輪機末級葉片的水滴侵蝕作用。如汽溫比設計值高,則會降低過熱器和再熱器材料的強度和壽命。電站鍋爐通常在70~100%負荷範圍內,只允許汽溫在設計值的-10℃~+5℃的偏差範圍內波動。
常用的汽溫調節方法有減溫器調溫、擺動燃燒器調溫、煙氣再迴圈調溫、煙氣擋板調溫和汽-汽熱交換器調溫等。在一台鍋爐中可同時採用數種汽溫調節方法。
減溫器調溫 用冷卻水直接或間接冷卻蒸汽,通過改變水量調節蒸汽溫度。減溫器可分為表面式(間壁式)和噴水式兩種。表面式減溫器是一種管殼式換熱器,其特點是冷卻水與蒸汽不直接接觸。它普遍用在中、低壓鍋爐中。噴水式減溫器(圖1)將水直接噴入蒸汽中使蒸汽降溫,與表面式減溫器相比具有結構簡單、調節靈敏、調溫能力大等優點;但對冷卻水的品質要求較高,一般採用鍋爐給水作為冷卻水水源。在高壓以上的鍋爐中給水品質較好,故普遍採用噴水式減溫器。
擺動燃燒器調溫 將擺動燃燒器噴口向上或向下擺動,以改變火焰中心位置的高度,從而改變爐膛出口煙氣溫度和過熱器,再熱器的吸熱量,以達到調節汽溫的目的。燃燒器向上擺時,火焰中心升高,蒸汽溫度提高;反之,蒸汽溫度降低。這種燃燒器一般裝於爐膛四角,燃燒器上下擺動傾角的幅度為±(20°~30°),調節靈敏,傾角每改變1°能使蒸汽溫度改變2℃左右。
煙氣再迴圈調溫 利用再迴圈風機將部分低溫的煙氣(通常是省煤器後的煙氣),送入爐膛底部,使流經過熱器、再熱器的煙氣流量發生變化,從而改變爐膛、過熱器和再熱器相互間的吸熱量比例,以達到調節汽溫的目的。這種方法主要用在汽溫低於設計值時提高蒸汽溫度。再迴圈煙氣會使爐膛溫度降低,因而對於難著火的煤種易引起燃燒過程不穩定,同時會增加燃料不完全燃燒的熱損失。對於多灰的燃料,它還會引起鍋爐部件過分的磨損。
煙氣擋板調溫 圖2為裝有煙氣擋板的鍋爐示意圖。鍋爐的尾部煙道分隔成2個或3個並列的煙道,在各個煙道中分別佈置不同的鍋爐受熱部件,在其出口處設置煙氣擋板。利用擋板改變各並列煙道中的煙氣流量,達到調溫的目的。這種調溫方法對燃料品種的適用範圍較廣,既可提高也可降低汽溫,但調溫惰性較大。
汽-汽熱交換器調溫 所用的設備為用過熱蒸汽加熱再熱蒸汽的表面式換熱器(圖3),以改變過熱蒸汽的流量或溫度,或改變再熱蒸汽流量的方法來調節再熱蒸汽溫度。這種方法調節方便、靈敏,可以提高或降低汽溫。缺點是管道連接系統複雜,佈置不便,對製造工藝要求高。 資料出處: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94%85%E7%82%89&variant=zh-tw 壹、 鍋爐的操作與維護 一、 鍋爐操作運轉:身為鍋爐的操作維護使用者,必須切記下列三點要項: 二、 鍋爐使用前應先注意下列各點: 三、 生火升壓應有適當速度,不可過急,尤其新鍋爐應視其構造大小,在生火前事先安排適當時間使其乾燥,以免熱度急激變,致鍋爐各部接頭鬆弛,或爐灶發生龜裂,影響鍋爐安全與壽命。 四、 鍋爐使用中應時常注意維持適當水位,不可失水,使用壓力絕對不得超過檢驗核定之限制壓力,並宜經常保持穩定,不宜昇降頻繁,且應避免非必要之高壓操作。 五、 壓力錶應經常保持其準確性與靈敏度,如發現有異狀時,應立即檢查原因,立即改善。 六、 表面之水面計應經常保持清潔,每日至少應打開旋塞,檢查機能一次以上,如為時班制工作者,每班均應檢查一次。在正常狀態下,水面計內之水面,常有稍微波動,如發現水面靜止不動,即可能水管堵塞,應立即檢查或疏通。 七、 安全閥至少應有一個調整在限制壓力以下吹洩,如有兩個以上之安全閥,其中一個之吹洩壓力最高不得超過最高工作壓力之1.03倍。為保持安全閥正常狀態,應於每月試吹洩一次,發現安全閥漏汽,應立即修理,不可以固定閥軸,或塞住閥孔來制止洩漏,以便防止安全閥失效。 八、 排水管徑應在25~70公厘範圍內,並接裝至安全地點其出口處須朝下,以免排水時沖燙人員。 九、 兩座以上鍋爐,應分別裝設排水管,且管路不得連結。每日應有一次以上之排水,且應在火力較弱、鍋爐負載較輕時施行。 十、 大型鍋爐,並列裝設2個排吹閥,而將快放閥(考克閥)裝於靠近鍋爐一邊,慢放閥(y型閥)則裝於快放閥之外側。 十一、 排吹時,普通採取先開快放閥,後開慢放閥的操作方法。關閉時,則以相反順序操作。 十二、 鍋爐用水非經化驗合格不可使用,宜用適當方法作軟化處理。且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徹底清掃鍋爐內各部之水垢及煙道各部之煙灰。清掃鍋爐相隔時間之長短,應視鍋爐使用情形,以及水質而定,至少每六個月一次,清掃時應詳細檢點鍋爐各部,如發現有洩漏或嚴重銹蝕及其他異狀時,應立即修理。
十三、 鍋爐之管理與操作應雇用經過訓練合格或具有相當常識與經驗之成年男性,並不得使其兼任其他工作
鍋爐操作要正確,防止災害發生未然。
要使燃料完全燃燒,除經濟使用燃料之外,並應預防排氣的污染公害。
妥予保護以維持鍋爐壽命。
檢查鍋爐本體內外及其附屬裝置,與設備是否正常。
如為新鍋爐或甫經大修之鍋爐,時有殘留餘油類附著,則需施行化學清洗後才能使用。
檢視鍋爐內水位是否適當,如未達到常用水位.應補充給水。
應檢點排水管、排水閥及人孔、掃除孔,等處有無洩漏,如有洩漏應立即修理。
鍋爐房應經常保持清潔,禁止閒人進入,不得兼充物品之乾燥室等其他用途。